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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发布时间:2023/4/27 阅读:992次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关于调整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的通知
桂造价〔2023〕5号
各有关单位:
由于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已结合我区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费用组成及计费程序进行了调整,综合单价采取了全费用价格形式,为做好定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衔接,现对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作如下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