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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采取“四个一”工作法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发布者: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4/3/20  阅读:85次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在自建房整治过程中,藤县濛江镇洲祖村网格员巡查发现,该村一座三层自建房因雨季地基沉降明显,导致楼体倾斜。接报后,村干部迅速疏散房内人员并设警戒线。不久,房屋倒塌。由于及时应对,无人员伤亡。

这是梧州市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生动例子。去年起,梧州市通过党建引领,采用“四个一”工作法(一网格、一出戏、一张图、一活动),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隐患鉴定和整治工作,开辟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新路径。去年,梧州成为全国15个自建房安全整治示范城市之一。

“一网格”,健全长效机制。梧州市制定自建房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一个片区”指定一名网格员,明确网格员巡查频率和工作内容,熟知所辖范围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基础信息、整治进度和潜在风险,建立与群众沟通联系的紧密桥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施监测和管控,确保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一出戏”,营造浓厚氛围。梧州市将自建房安全知识贯穿排查、初判、整治全过程,把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知识融入牛娘戏、下俚歌等地方特有剧种,登上乡间舞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宣传。

“一张图”,实行分类整治。梧州市多次组织开展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将自建房安全隐患征兆、隐患分类整治办法、安全鉴定流程、鉴定奖补标准、鉴定机构名单等内容通过“一张图”的形式统一印发,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相关部门走村入户动员群众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施分类整治。

“一活动”,提升销号质量。梧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部门责任分工的通知》,对此前存在监管空白的经营性自建房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同时将每年的6月定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质量提升月,开展系列安全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销号质量。

“我们将自建房隐患排查,风控管控、分类整治一以贯之落实到位,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推动了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莫伟坚介绍。截至目前,梧州市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率98%。